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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番禺公证处服务工作承诺

时间   2016-01-21   浏览量   5004次

1、本处在接待日工作期间,对当事人的接待工作,做到按照发出的接待号,当日接、当日空,不受下班时间的限制。
2、对当事人首次前来咨询的,保证一次解答清楚,并根据具体情况说明和开列所需的办理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
3、对来自偏远地区的或有特殊原因的公证当事人申请办理的涉及简单事项,不需外出核对情况的公证事项,本处保证做到一个工作日完成受理、审批、出证、发证工作。
4、对有特殊困难需要上门提供服务的当事人,本处保证预约申请获同意后的三天内或根据与当事人商定的时间,安排专人上门办理,并严格按照规定收取有关费用,绝不另行附加不当的费用。
5、对同一公证事项,服务对象众多的公证当事人和申请机构,本处不受工作日时间的限制,安排人员上门提供咨询和办理公证服务。
6、对前来我处办证的70岁以上的老人、残疾人、军人、法律援助对象及人员,本处实行优先接待服务。
7、对属于特殊困难或法律援助人员的公证事项,本处酌情给予收费减免。
8、对当事人的投诉、申诉或因本处的过错导致公证书无法使用的,本处保证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初步答复或处理。
9、本处专门设置投诉电话34518629,在接待大厅放置意见箱和意见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